商標轉讓應注意的問題
返回列表 來源:諾嘉 發(fā)布日期:2021-05-25 瀏覽: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使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的形式:合同轉讓、繼承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失去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
受讓方應注意:
1. 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方對于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且該商標專用權是有效的,轉讓方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轉讓商標注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 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 根據現行法規(guī),發(fā)生在后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xù)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態(tài)應明確約定清楚。
轉讓方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于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未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余部分則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
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注意:
1.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于自合同簽訂后至核準公告之日,受讓方并未取得商標專用權,這段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明確約定。
2.應明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手續(xù)時,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商標轉讓的好處?
1.能快速獲得一個好商標。
2.商標轉讓無風險。
3.商標轉讓時間周期較快。
4.提高企業(yè)的利潤水平。
5.好的商標轉讓過來能夠獲得消費者的信賴。
6.商標轉讓不僅僅是商標本身,而是其成熟的企業(yè)系統(tǒng)、經營理念、管理方法、營銷策略等。
以上是商標轉讓應注意的問題,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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